9月2日消息去年5月,泉州一男子租用了一辆共享单车后没有归还,且把车弄丢。一年多之后,他被这家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起诉,要求该用户支付从租借之日起至起诉之日的费用,共计2.55万。不过,在赔偿了1800元之后,现在双方已经和解。
据了解,该共享单车品牌为“小黄人”,其运营公司为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今年八月初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曾经使用过该品牌共享单车的刘先生归还所借车辆,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并支付25500元租赁费用。
刘先生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表示,去年5月18日,他九一街天都广场附近租借一辆“小黄人”品牌的共享单车,骑到百捷中央公园斜对面的站点还车。还完之后他就走了。办完事后想再租车发现租不了,于是向客服咨询,客服回复称,他先前借的车没还,并告诉他车辆的编号,让他去找,重新归还一下。
刘先生又回到停车点,但是找不到那辆车,他又联系客服,客服让他报警,他就报警了。报警后,他一直等派出所的人过来,因为手机没电,他就去旁边的小超市边充电边等,等到晚上11点左右,他未看到民警,就联系了派出所,派出所回复说,到现场后,联系不上他,就走了。次日,他又和客服联系,客服说他们那边可以处理,也会协助找寻车辆,如果几个月后找不到会要求赔偿,之后就没再管这事了。
然而,一年多过去了,刘先生却收到来自共享单车品牌运营方的一纸诉状,刘先生对这笔高额索赔提出质疑,“一辆自行车的成本才几百块,现在怎么算到了2万多块?”微笑自行车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用户在车辆丢失一个月后还未找回,且公司多次与用户联系均无回应。鉴于用户不主动配合,且无提供报警回执单,该用户有可能存在恶意侵占车辆不归还现象,按照公司收费标准,每天封顶60元,从用户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诉之日(2019/7/31),费用共计2.55万。
针对这一案件,单车运营方在8月28日提出撤诉申请,双方已经在庭外达成和解,刘先生在接到传票后,已于8月24日通过“小黄人”官方微信平台支付赔偿了车辆遗失费用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