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辆货车被“查封”后继续奔波在路上,为嵊州某物流公司盘活了运力、确保了运输顺畅。这得益于嵊州法院一招“活封活扣”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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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司的业务不停摆,也让我们得以信守承诺、履行完毕,为法院的灵活执行点赞!”日前,嵊州法院在回访该市某物流公司时,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该物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杭州某石化公司起诉到了嵊州法院。期间,双方就柴油货款达成调解协议,由物流公司再支付石化公司货款12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物流公司因现金流紧张,在支付70万余元后无力履行,石化公司向嵊州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物流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名下用于物流运输的30余辆货车进行财产申报,并将车辆行驶证交由法院予以核查。
“公司名下的货车多用于承接嵊州市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运输作业,工程项目回款进度慢,运输款支付周期时间长,导致公司现金流不足才没能全部还上。”物流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提出暂缓执行的请求,“我们知道被欠钱的滋味不好受,但是,车如果全部查封了,我们没法赚钱还债了。我们是真心想还,还请法院帮帮忙!”
执行法官去公司实地走访后发现,这家物流公司经营前景较好,也有一批稳定的合作客户,虽然对货车进行扣押、拍卖处置可以快速实现强制执行目的,但货车作为物流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财产,“一执了之”将会造成物流公司当下运输业务的全面停摆,也将影响物流公司信誉。
综合考虑物流公司在前期履行中的情况以及主动申报财产配合执行的诚信表现,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活封活扣”方式,也就是说,查封后,物流公司名下的货车可以继续承接运输工程,并且以稳定的运输款项冲抵案子的执行款。
考虑到物流公司运输款项的回笼所需时间较长,无法在短期内支付剩余全部货款,为保障石化公司权益,执行法官提出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将款项履行方式、履行时限以协议方式落定。
经过执行法官的解释,石化公司对物流公司短期现金流困难而无力执行的境遇表示理解,基于对物流公司长期履行能力的信任,双方就货款履行达成一致,即物流公司分5期履行剩余货款,并增设违约金条款,同时物流公司全部股东签署《代为履行承诺书》以保障执行和解协议的良性履行。
目前,物流公司已如约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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