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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反映:汕头中心医院最近却以安全名义,不准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车,给广大员工完成极大不便,请重新开放,为员工创造工作便利。
对此,汕头市卫健局回复如下:为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保障医院消防安全,市中心医院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A楼地下车库停车场,同时院内已经在其他区域提供充足的地面停车场供本院职工停放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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