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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永州讯(蓝山特约记者 向磊)日前,蓝山县一男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超车,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后,未停车查看并逃离现场。经过公安部门走访摸排,最终肇事男子主动投案自首,被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
6月17日16时许,在国道G537线塔峰镇总市村路段,一辆三轮摩托车超车时,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后,未停车查看就逃离了现场。接到群众报警后,蓝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即组织民辅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蓝山县公安民辅警兵分两路,一组查看沿路监控,查找肇事逃逸车辆逃逸方向,一组沿路走访群众,摸排肇事嫌疑人。通过走访摸排、视频追踪和信息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程某某。在证据面前,程某某如实供述了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
由于程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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